详细信息
| 标题 | 关于医疗器械销售的问题 |
|---|---|
| 提交日期 | 2025-12-25 |
| 内容 | 您好!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在注册证到期前生产的医疗器械,未过有效期限,企业能否继续正常销售? 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日期 | 2025-12-26 |
|---|---|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不得经营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禁止进口、销售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前生产的、有合格证明文件且未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可以正常销售。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