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有群众通过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其所在的洛阳市嵩县陆浑镇某移民安置小区,2016年嵩县水产移民事务中心交房时,收取每户装修押金2000元,但完成装修验收后一直未予退还问题。
省政府督查二室经初步核实后转洛阳市办理。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嵩县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组织陆浑镇政府、水产移民事务中心、移民安置社区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逐户核对信息,该小区共有218户交纳了装修押金,包括已完成装修验收的203户、交费后暂未装修的15户。经督促,嵩县水产移民事务中心对已完成装修验收的203户全部押金退还,对暂未装修住户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其装修验收后及时退还押金。同时嵩县坚持举一反三,于近期对所有移民安置小区装修押金退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小区各类费用收取及退还流程,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