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oulrig.com 时间:2026-09-02 14:45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详细信息

标题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问题
提交日期2026-08-17
内容  我公司在拓展三方药品经营业务过程中,对业务办理先后顺序存惑,特进行咨询:应当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再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还是先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再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望予以解答,十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6-08-19
回复单位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第十一条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药品经营相关业务。贵司应先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增项,再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责任编辑: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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