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0-0202-2025-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农综〔2025〕26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豫财农综〔2025〕26号

洛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嵩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省级衔接资金支出情况,经研究,现下达嵩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8.726635万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二、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要求,请尽快将资金对接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确保年底前项目全部完工和资金支付完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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