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7〕75号)等有关规定,河南洪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洛阳大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政源联合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和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5家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已完成备案,备案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情况
1.单位名称:河南洪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EXWN5A3U;
执行事务合伙人:申力帆。
2.单位名称:洛阳大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EWMFYJ4C;
执行事务合伙人:雷晓雷。
3.单位名称:河南政源联合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2725839866E;
法定代表人:柳利群。
4.单位名称:河南和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2098114793E;
法定代表人:高建敏。
5.单位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ET57HB33;
负责人:孙东东。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才能依法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后,需持续符合以上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备案条件,并接受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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