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5号)和省级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指标(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名称:中央(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16号)和中省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各省辖市收到预算指标后应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所辖区,县(市、区)收到预算指标后应于30日内分解下达到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规范录入对接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摘要。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中省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具体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豫财农综【2026】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_部分4.pdf
豫财农综【2026】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_部分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