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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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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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质效,我厅对出台的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决定失效、修改的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广使用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通知》(豫国土资文〔2004〕179号)等 89件土地资源管理政策文件决定失效。
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9号)等 14件土地资源管理政策文件拟予以修改。
三、《关于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2〕1号)等 80件规划管理政策文件决定失效。
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单独选址项目目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7〕120号)等 2件规划管理政策文件拟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对决定修改的文件,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