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1-29 16:01 浏览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指出2022年6月以来,新乡市和辉矿山工程服务公司未取得用地、采矿手续,借旅游道路建设之名,开挖石灰岩破坏山体190亩。卫辉市天然资源公司2018年以来越界开采,破坏山体和林地295亩。郑州荥阳市张沟铝土矿擅自将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矿区形成38米露天采坑,采坑东侧未实施削坡覆土,复垦种植的大部分树木已死亡。郑州新密市来集镇非法采矿点2020年以来破坏山体35亩。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完善‘人防+技防’体系建设,拓宽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优化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制止、查处违法采矿行为。

  (二)深化协作办案合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落实后果严惩。

  (三)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全链条监管机制,成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生态修复义务履行不到位和违法采矿行为问题进行摸排,2024年10月底前,建立完善全省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台账,2025年12月底前,督促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新乡市和辉矿山工程服务公司借旅游道路建设之名违法采矿问题、卫辉市天然资源公司越界开采问题,郑州荥阳市张沟铝土矿擅自将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问题、郑州新密市来集镇非法采矿问题已分别由整改责任主体新乡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整改到位。自然资源厅全面加强监管,按整改任务分工完成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严格执法监管。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采矿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以各类项目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监管职责,严肃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违法打击成效,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良好秩序。

  (二)加强部门联动。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2024年以来,向省公安厅移送涉矿案件线索133起,有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三)深入推进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全省1268个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情况。完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五本台账”问题清查,发现问题53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 1月 29日至 2026年 2月4日,共 5 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杨华东

  联系电话:0371-68108588

  电子邮箱:hnzrzygjb@163.com

  2026年1月29日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