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第二批)的通知》(豫自然资函〔2026〕350号),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我厅初步确定了59名(第二批)拟入库专家,并于2026年5月8日至5月13日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要求,从省级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参与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入库专家应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提升,公正执业,为我省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