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5-27 08:30 浏览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三门峡市矿山开采生态修复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三门峡市在全面整改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对全市133个矿山问题图斑逐矿逐项摸排,2023年7月底前建立包含是否越界开采等内容的“五本台账”。督察发现,列入问题图斑的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2023年7月因违规越界开采矿石、破坏草地受到处罚,但当地既未将其纳入越界开采台账,也未及时督促开展生态修复。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2017年以来因越界开采多次受到处罚,同样未被纳入越界开采台账。

  二、整改措施

  (一)督促指导三门峡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二)开展河南省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动态管理全省有主矿山“五本台账”,采取主动排查、督导检查、卫片执法等方式,及时将新发现问题纳入问题台账,2025年12月底前将排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河南省矿山环境生态修复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三门峡市问题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三门峡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渑池县义正诚矿业高桥铝土矿和陕州区新柱桥建材公司已纳入含越界开采问题的开发利用台账进行监管;三门峡市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全力开展矿山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一是印发《关于推进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醒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对有主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问题台账动态更新。二是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动我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各相关地市对全省1268个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以全面、准确建立全省有主矿山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全省1268个有主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五本台账”问题清查,发现问题53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如果对该项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省自然资源厅/张依驰

  联系电话:0371-68108730

  电子邮箱:hnzrzygjb@163.com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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