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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隐形门槛”!河南破除准入壁垒激活市场活力
时间:2026-02-05 19:19
来源:营商环境处、大河网
曾经,隐形门槛、区别对待、市场壁垒困扰着众多经营主体。如今,这些阻碍已成为过去。
为了拥抱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阻碍发展的壁垒,河南新修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得制定歧视非公有制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河南欢迎所有经营主体前来投资兴业,并以更加开放的规则、更加公平的环境,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