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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沁阳东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能源电池级氯氧化锆及1.2万吨锆铪分离高纯氧化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豫发改审批〔2026〕70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6-00002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0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沁阳东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能源电池级氯氧化锆及1.2万吨锆铪分离高纯氧化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豫发改审批〔2026〕70号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沁阳东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能源电池级

氯氧化锆及1.2万吨锆铪分离高纯氧化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年产6万吨新能源电池级氯氧化锆及1.2万吨锆铪分离高纯氧化物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焦发改资源〔2026〕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5〕95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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