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公示

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6-07-10 15:23 来源:环资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违规建设。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禁止新增合成氨产能,2021年11月河南省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两高”项目联审机制,但把关不严,多个以合成氨为中间体的产业项目蒙混过关。2022年,安阳市盈德气体公司清洁制气项目以“氢氮气”之名,新建60万吨/年合成氨产能,省会商联审予以通过。鹤壁市美瑞科技公司9.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没有足够产能来源,以“水煤浆制合成气”之名规避建合成氨项目之实,同样于2022年3月获省会商联审通过。2020年新乡市心连心化工集团新增合成氨60万吨/年产能,产能来源仅落实50%,新乡市承诺协调解决产能缺口,但至督察进驻时仍未落实。

  二、整改措施

  严格“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产能饱和行业的“两高”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对不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能耗双控政策、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和产能替代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通过会商联审。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从严把控“两高”会商联审程序,邀请行业专家参加会商联审会议,对项目工艺、产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能耗双控政策、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不予通过会商联审。二是报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更新“两高”项目管理范围,优化会商联审程序,从制度层面全面强化“两高”项目管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胡郑壕

  联系电话:0371-69691416

  电子邮箱:henanhuanzi@163.com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