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05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付磊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快分布式能源与储能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屋顶资源、交通沿线、服务区等可开发空间,将发展分布式能源作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十四五”以来,我省分布式新能源和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达到4888万千瓦,增加1169万千瓦,占全省光伏装机88%;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达522万千瓦,同比增长翻一番,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行业管理持续增强。近年来,我省印发实施《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持续规范行业管理,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建立红黄绿区域可视化查询平台,针对不同区域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优化电网接入环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我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开发场景不断丰富。印发实施《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豫政办〔2024〕72号),将高速公路场景纳入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范围,鼓励利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在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大广高速及相关路段的多个服务区、收费站、隧道建设光伏项目,有效促进了我省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与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
关于您所提“电力接入优先向交通网络沿线分布式能源与储能设施倾斜”的建议。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配电网投资建设,不断提升电网承载能力,积极服务分布式光伏接入。目前,全省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约4700万千瓦,较去年末增加近1000万千瓦,红色乡镇数量持续下降,占比降至仅3%。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协调,持续做好电力接入指导,全力保障交通网络沿线分布式能源与储能设施接入,支持更多交能融合项目高效接入电网。
关于您所提“优化项目备案及电网接入和报装程序”的建议。2014年,我省印发实施《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全面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下放至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实行属地备案管理。根据《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要求,多点布局、跨区域的项目可由企业自主选择一个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备案机关不得拒绝,大大优化了备案流程。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交通网络沿线分布式能源与储能项目的实际情况,优化项目备案程序,指导电力公司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和报装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电力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