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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6-22 00:00 来源:

尊敬的郭新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扩大绿电应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取得跨越式发展,绿色发展底色更加浓厚。截至202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达到9195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的55.5%,历史性超越火电,成为电力装机的主体,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十三五”末的2.8倍,超额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划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持续提升,能源开发利用结构更加优化。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8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35.7%,加上净受入省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19亿千瓦时,全省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1807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9.9%、32.8%,超出国家下达目标值3.7、2.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任务。为推动我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扩大绿电应用,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保障企业绿电需求。我省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新模式,2024年5月,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电需求。2024年12月,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扩大了实施范围,增加了服务业场景、公共机构场景、交通基础设施场景等7类实施场景。目前,已累计公布项目900余个,装机规模超过1000万千瓦,实现全省各地及7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全覆盖,积极保障企业绿电需求。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企业绿电消费。出台全国首份省级绿证细则,建立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明确交易方式与结算规则,设立省级绿证专用账户统筹资源。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督促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等重点用能行业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推动电解铝企业较好完成了绿色电力消纳任务。

  三是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公转铁”。近年来,我们不断推行绿色交通,加快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对焦作市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支持,充分利用好焦枝铁路、太焦铁路、新月铁路等现有铁路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着力解决公铁联运“前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协调国铁郑州局集团推行物流总包模式,与焦作市重要客户签订运输优惠协议,支持焦作市“一企一策”,推进大型工矿企业“公转铁”。支持焦作市积极推广多式联运模式。鼓励焦作市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围绕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转换、联运装备研发开展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创新,加强“一单制”探索,不断提升多式联运组织效率和一体化融合水平。

  四是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大力推进运输装备绿色替代,提升干线运输重载车辆新能源占比,推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营运货车在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等场景规模化应用。充分利用国省优惠补贴政策,落实国家“两新”政策,使用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通行优惠,降低新能源货车运营成本。2026年至2027年,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

  您提出的保障企业绿电需求、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发展、优化绿电应用环境、推行绿色交通等建议,与我省正开展的工作高度吻合,针对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拓面提质。支持利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场景,实现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联供,满足企业绿电需求,推动绿色园区发展。二是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融合互促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链“以绿造绿”“以新促新”。三是引导全社会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激励企业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绿色消费带动作用,强化可再生能源在产业链中的应用,协同推进供应链绿色转型。四是研究制定新能源营运货车省级补贴政策。在落实国家“两新”补贴政策基础上,安排省级资金加大对新能源货车补贴力度,引导货车绿色发展。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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