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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6-25 00:00 来源:

尊敬的代鑫波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优化配电网建设审批流程,提升供电保障质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配电网作为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在保障电力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电网企业是配电网投资的主要实施主体,为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今年4月,国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要求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按权限动态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权限层级。我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持续优化配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

  一、关于推行“分类管理”,建立配网改造项目“豁免备案”制度的建议。

  为做好电网企业纳入输配电成本投资监管,按照《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16〕72号)及《关于做好电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0〕383号)等现有政策要求,配网改造项目需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其中电网基建项目履行核准程序,生产技改、电力营销投入、电网小型基建、生产辅助技改、零星购置、电网信息化、电网智能化等七类电网投资项目履行备案程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展,进一步优化配网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程序。

  二、关于实施“一网通办”,构建配网项目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的建议。

  关于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绿色通道”:目前,国家正在组织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单,我省积极呼吁不再将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纳入清单,以期缩短部分配电网项目建设周期。

  关于建立线上统一受理平台:2015年12月,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入运营,实现了统一入口受理、智能引导服务和审批全程跟踪监测。目前,我省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去年7月,上线了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服务,针对企业投资项目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模式,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审批时限可压减20个工作日左右。

  关于固化并联审批流程:我省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实施了《河南省省级政务服务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指导规程(试行)》(豫数政办〔2023〕9号),明确依法需要两个以上省级政务服务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申请,由牵头部门审批服务处负责组织协调采取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或者“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方式进行办理,协同作出审批决定,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及国家相关政策进展,进一步深化研究,持续优化我省配电网建设核准备案流程,提升供电保障质效。

  非常感谢您对河南配电网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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