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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08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6-07-01 00:00 来源: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河南产业绿色转型的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河南绿色金融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根据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目前我省已建立由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绿色金融工作协调机制。2025年,为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会同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河南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金融赋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试点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2026年3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2070.6亿元,同比增长22.7%;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达12.6%,较2025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

  (二)以标准引领优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机构和单位联合编制绿色金融团体标准《绿色建筑产业贷款实施规程》,通过明确贷款准入要求、管理流程和保障机制等,有效解决绿色建筑标识认证滞后于项目融资的问题,打通信贷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堵点,为我省绿色建筑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安排,选定钢铁行业、煤电行业开展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工作,制发《河南省钢铁、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实施方案》(豫银发〔2026〕29号),明确金融支持钢铁、煤电行业低碳转型经济活动目录,提供具体操作指引,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真实的低碳转型活动。

  (三)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总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新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指导银行机构做好政策衔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领域的项目谋划,激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截至一季度,全省碳减排贷款余额2394.45亿元,较2025年三季度末(工具调整后)增加197.18亿元。

  (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依托,组织全省大力宣传动产融资制度、政策及典型案例等。鼓励金融机构立足地方实际和产业特点,探索创新碳排放权抵质押等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盘活环境权益动产资源,拓宽企业低碳转型融资渠道。如,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积极对接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成功发放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落地多笔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将贷款利率与企业节能降碳水平挂钩;河南农商银行将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经济合作社推出定制金融服务方案。

  (五)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实施河南省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增量提质行动,采取主办银行机制、常态化发债辅导等12项针对性举措,加强发债主体培育力度,提升企业债券融资意愿和能力。组织召开债券融资增量提质宣介交流会、投融资对接会等,重点向发债企业宣传推介绿色、碳中和、可持续挂钩等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6年3月末,全省共有13家企业发行24只绿色、碳中和、可持续挂钩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159亿元,存续余额80.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单位从政策协同、产品服务、区域发展和碳市场建设等四个方面指出了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相应提出了政策建议,我委与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会办部门共同研究,一致认为贵单位所提问题准确深刻、所提建议具体可行。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贵单位政策建议,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发展提质增效,支持重点产业绿色转型。

  (一)加强协调联动、工作协同。更好地发挥省级绿色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定期研判会商绿色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沟通共享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成效,协同开展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融资对接,对绿色金融领域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监测,确保各项发展政策、监管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和林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环境政策充分共享,推动各级各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加强标准制定、产品创新。稳步有序推动全省钢铁、煤电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待条件成熟后进一步扩大试用行业范围,为其他高碳产业绿色转型提供金融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信用信息数据范围、数据标准,稳慎推进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示风险提供支持。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发绿色金融服务专区,鼓励金融机构上线股、贷、债、保、担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依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加强项目谋划、梳理和储备,常态化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深入实施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增量提质行动,推动企业发行绿色、碳中和、可持续挂钩等债务融资工具。

  (三)加强政策支持、区域平衡。鼓励南阳、信阳等省辖市发挥绿色资源富集优势,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更多契合地区和行业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围绕特色农产品、林权、水权开发融资成本低、期限结构优的信贷产品。深化金融赋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试点政策,在征集试点企业环节向传统工业城市、资源枯竭城市和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倾斜,推动试点机构在审批、利率、额度和抵押等方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工程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信贷投放。

  (四)加强市场建设、功能保障。加快推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高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年排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管理培训,指导企业科学准确开展碳排放核算,通过线上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的质量控制方案、月度信息存证和年度排放报告等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按照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的要求,逐步将石化、化工、造纸和民用航空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合规开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支持企业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探索建立地方性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市场机制功能作用。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支持“平顶山、安阳、焦作等传统工业城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模式”的建议,我委会同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分别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国家明确答复已不再受理申报试验区。下一步,我们将在省级层面重点关注和支持以上传统工业城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各地市依托资源禀赋开展探索创新,适时向国家争取更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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