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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发表日期:2026-03-20信息来源:局政策法规处


3月19日,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博主持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学习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法,划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强调了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明确了广电行业的普法责任,对广电视听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学习强调,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我省广电视听行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各项要求,加大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力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的能力;要积极研究制定全省广电视听领域“九五”普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等,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加大对行业单位的指导、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制作机构推出更多法治专题专栏、公益广告、新闻报道、电视剧、网络视听作品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更好助力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