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5〕1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31 17:00 信息来源:

郑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综合能力的建议”收悉,我们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经与省财政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及“编撰《河南省工业文化遗产地图》”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加快我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河南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工业遗产的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等工作;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部门开展全省工业遗产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数据库,掌握资源的数量、分布、类型、保护现状等信息,指导工业遗产单位做好综合评估、宣传推广、活化利用等工作。

  二、关于“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的建议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保护和修缮工业遗产建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从事保护和修缮服务的企业如果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优惠政策。此外,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按照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省级无权限出台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将会同税务等部门积极推动国家已出台政策持续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税费优惠精准直达、效应充分释放。同时,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反映代表所提建议,争取更大力度税收优惠政策。

  三、关于“拓展保护利用资金渠道”的建议

  支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方面,主要支持措施有:一是2025年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文化产业主体培育、产业发展集聚平台打造、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文化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市场拓展等,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项目。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文化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目前省财政已向省文旅融合发展基金出资9.2亿元、向邓亚萍体育产业基金出资2亿元。三是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充分利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工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实施设备更新,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企业可与文旅等部门对接,积极申报项目。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配合联动,对代表提出的工业文化遗产加强调研,持续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积极助力我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

  四、关于“广泛开展工业遗产宣传教育”的建议

  自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谋划,多措并举,通过推进工业遗产认定、工业博物馆谋划建设等工作,广泛开展工业遗产宣教工作。一是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遗产,目前已有6个项目入选国家工业遗产,同时遴选认定了百年观音堂煤矿等17家省级工业遗产;二是深入挖掘工匠精神,传承工业精神,我省卫华起重—“智”造强国向复兴和三秋醋业—大力发展三产融合,讲好中国工业故事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大工至美:人文科技之光”典型案例。三是产教融合,深入推动工业遗产宣传教育,西大井1919(焦作)、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一拖东方红农耕博物馆等3个项目入选国家首批“大思政课”工业文化实践教学基地。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开展建设工业展览馆建设,牵头开展前期专题会商、现场考察及资料查询等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我省工业博物馆建设工作做好准备。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与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市场推广。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制作高质量的宣传册、宣传片等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业遗产相关内容,开展线上互动活动。二是以赛促教。通过在工业设计竞赛中增加工业文化赛道,吸引大学生、工业设计专业人才参与到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提高我省工业文化的影响力。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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