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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4-27 16:30 发布时间 2025-04-30 16:30
标  题 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文物局 郑州海关关于印发《全省联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文旅产业〔2025〕3号 失效时间

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文物局 郑州海关关于印发《全省联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宣传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航空港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文物局、各隶属海关:

  为用好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金字招牌,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郑州海关联合制定了《全省联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2025年4月27日    

  全省联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工作部署,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用足用活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作为全国22个自贸试验区70个片区中唯一的文旅型自贸片区、开封综合保税区打造全省唯一的文化综保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作为全省唯一的特色文化贸易基地(以下简称“两区一基地”)等国家级金字招牌及政策优势,锚定文化强省建设目标,聚焦文化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建设主线,通过省市联动加快集聚优势文化资源,积极构建全省对外文化贸易联动发展格局,合力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联动发展

  1.建立文化贸易联动发展机制。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郑州海关、开封自贸区(综保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依托“两区一基地”设立河南省对外文化贸易中心。在省内选取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市设立河南省对外文化贸易分中心,共同打造“一基地+一中心+N分中心”联动发展格局。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端平台,统一促进各地市文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有效衔接和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河南省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2.支持开展制度创新与复制推广联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开封片区在各分中心复制推广其已经推动实施的各领域改革创新举措,支持各分中心与开封片区联合进行改革创新探索。(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二、加强制度创新

  3.探索实施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改革。强化文物销售单位一级市场主渠道作用,支持开封片区内古玩旧货市场与传统民间古玩交流活动实施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改革,按照文物销售单位经营管理改革。推行政府管古玩市场、古玩市场管商户的监管模式,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销售单位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市场主办单位对商户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向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售后备案。(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

  4.支持开封片区积极承接国家社会文物领域试点任务。积极向国家文物局汇报,争取支持开展试点文物入境登记与试点市场化运作的鉴定机构资质管理。支持文物经营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定。探索艺术品进口审批与文物进出境协同管理机制,支持监管机构面向综保区服务前移。支持临时进境滞留文物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5.支持开封片区开展博物馆“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支持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内新建博物馆,探索开展三权分置(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健全落实将民间收藏文物捐赠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奖励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冠名馆舍等设施,吸纳捐赠者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鼓励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为民间收藏文物举办展览,并鼓励参展民间收藏文物资源授权使用和衍生产品开发。(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

  三、优化营商环境

  6.推动安全高效进出区。在海关监管环节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鉴证溯源”,探索实现高价值展品“原进原出”,安全、高效出区参展。(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7.支持适用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明确开封国际艺术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促进海外文物回流。支持建设保税模式下的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和文物销售单位,促进海外回流文物展示交易。(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8.推行便利化措施。建立开封综保区内文物艺术品企业信用培育、绿色认证通道,进一步落实海关AEO企业各项便利措施,推行办理海关注册备案、货物通关手续、适用较低货物查验率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保证金、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开展担保业务。(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9.优化联合监管服务体系。推进一次性办理文物临时进境及复出境手续新模式扩面增效。实行按卖方和拍卖行签订合同的保留价或海关认可的其他价格作为临时进口申报价格依据并质押足额担保。对于入境拍卖的文物、艺术品的计税价格,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确定。对涉及濒危物种、生物化石类文物、艺术品,声光影多媒体艺术装置等特殊艺术品,探索跨部门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探索对高信用等级企业相关艺术品的行书草书、印章等文字要素进行简易审查。深化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郑州海关)

  10.优化拍卖线上线下监管服务。对拍卖企业开展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简化拍卖标的的审核流程,缩短审核周期。优化文物、艺术品流通监管,降低企业拍卖报审成本、提升企业拍卖效率。对文物、艺术品拍品入境后网上申报提供提前指导和服务。支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展示、拍卖、交易、培训等平台。(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商务厅)

  四、弘扬非遗文化

  11.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工作。支持开封片区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创新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制度,优化评审流程,缩短评审时间,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郑州海关)

  1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支持开封片区建设非遗文化展示展演场馆,吸引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集聚,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国际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旅游、医养、教、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新技艺和表现形式,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渠道和影响力。加大宣传支持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出国门,参加国际展览、演出等,积极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郑州海关)

  五、完善开放平台

  13.打造文化贸易开放平台载体。以中国(河南)国际艺术品保税仓为基础,依托开封综保区建设开封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支持各地市的优势文化产品在展示交易中心展览展示及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构建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场、艺术品保税展示中心、国际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开封工艺美术馆、非遗文化中心、文创大厦等文化综合中心等多元化、国际化的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全面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设立开封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服务中心,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鉴定等服务,并对通过服务中心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建设国际文物艺术品评估鉴定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搭建第三方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平台,开展文物鉴定、检测、评估、修复、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形成可追溯的鉴定评估结果,推动文物、艺术品评估鉴定标准及体系建设。(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商务厅、郑州海关)

  14.打造文物、艺术品“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引入展览展示、保税仓储、鉴定评估、质押典当、交易拍卖、保险仲裁、金融服务、专业物流等市场化服务机构。搭建保税模式下的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和文物销售机构,促进海外回流文物展示交易。依托开封综保区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加快建设艺术品鉴证监管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全链条服务为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构建集艺术创作、保税展示、鉴定评估、拍卖交易、仓储物流、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为一体的艺术品产业链,打造全球性艺术品展示平台。(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

  六、发展数字文化

  15.支持文物、艺术品数字化新业态发展。探索依托信用高、资信好的企业作为文物、艺术品跨境交易服务平台,在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的前提下,便利个人参与交易的文物、艺术品跨境交付、资金收付。(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七、加强国际交流

  16.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一基地+一中心+N分中心”联合推动高能级主体深化实质性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分中心参加“多彩中国佳节好物”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及“欢乐春节”等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促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郑州海关)

  17.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支持“一基地+一中心+N分中心”内的运营主体及注册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推动实施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认定工作,组织参与国家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骨干企业。(责任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郑州海关)

  八、强化组织保障

  18.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部门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19.强化协调推进。由开封片区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地市区域联动发展中心的沟通与协调,统筹推进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

  20.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利用各项财政奖金,发挥平台公司政府性基金促进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和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重点企业和文化品牌。拓展版权开发及保护,支持建设版权贸易基地。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支持引进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支持海外仓、展览展示中心建设等。本方案中的“文物、艺术品 ”,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可用于展示交易的“文物”以及《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的“艺术品”。

  本方案试行期5年。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全省联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责任编辑:邱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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