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26〕260号)要求,我厅依据《国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保护单位申请、省辖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在广泛征求传承人群意见基础上,完成2026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推荐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自公示之日起起算),如对拟调整推荐的保护单位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须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实名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 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1-6969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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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张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