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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4日
标  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建行规〔2024〕10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有 效 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7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豫建行规〔2024〕1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主管部门,许昌市、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推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我们,以供修订参考。

  附件: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doc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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