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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5年7月16日
标  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建市〔2025〕137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有 效 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7 信息来源:建筑市场监管处

豫建市〔2025〕1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从即日起,废止《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2号)。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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