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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扣连建波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阅读:

  2024年5月21日,河南木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承建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部片区35#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中新生态城中部片区35#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5.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生函〔2024〕93号)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河南木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连建波,作为35#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项目安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连建波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C3(2023)1194007)实施暂扣,暂扣期限6个月,暂扣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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