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11项新举措落地见效
2025年,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锚定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为主,围绕贷款支持、提取便利、风险防控、服务优化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破解难点,通过推出一揽子政策,业务增长成效显著。
一、强化贷款支持,精准保障住房需求
提高贷款额度核算标准:将缴存人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50%上调至60%,进一步提升借款人申贷能力。
明确首套房认定政策:实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与“首次贷款”的“双首次”认定标准,精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调整贷款期限与利率:优化借款人年龄限制,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满足大龄职工购房需求;同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利率降至2.1%,5年以上降至2.6%,切实降低购房融资成本。
推行“直系亲属共有可贷”:盘活家庭内部公积金资源,进一步降低刚需群体购房门槛,助力家庭合力实现安居目标。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规则:明确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区)的住房套数为认定依据,更贴合实际购房场景,提升政策适配性。
二、放宽提取限制,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取消异地还贷提取户籍地限制:实现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与本地提取政策标准统一,消除地域壁垒。
优化购房提取频次政策:取消购买自住住房仅可提取一次的限制,实行五年内购房可每年支取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简化小额继承提取流程:针对已故缴存人5万元及以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推行临柜承诺办理模式,继承人无需办理公证手续即可申请提取,大幅减少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升办事便捷度。
三、筑牢风险防线,规范服务管理体系
强化担保风险防控:严格遵循抵押登记率100%标准,全面取消个人住房贷款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从源头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
规范征信异议处理:优化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有序开展征信异议信息核实与处理工作,有效减少征信异议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负面影响,推动公积金征信体系规范化建设。
2025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38笔,金额12.43亿元,其中首套房贷款为3234笔,占比高达94.07%,政策导向作用充分体现;共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2508笔,金额1.06亿元,同比增长3.9%;购房提取业务3779笔,金额3.91亿元,同比增长40.64%;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业务3229笔,金额4821.77万元,同比增长226.16%。 政策效能持续显现,住房公积金的民生温度与保障力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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