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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全省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22 信息来源: 阅读:

  豫建市〔2026〕4号

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省厅开展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5年10月,省厅组成6个检查组,每个省辖市抽查4个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信阳市抽查5个项目),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抽查2个项目,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方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扬尘防治、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方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检查组共对80个项目(包含只针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方面进行检查的7个项目)201家单位存在的1763个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建筑市场方面374个问题、工程质量方面493个问题、施工安全方面424个问题、扬尘防治方面276个问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196个问题,对19个项目27家单位存在的46条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下发《执法建议书》,移交项目所在地具有处罚权的部门予以查处。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多发。一是部分项目审批管理不规范,存在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晚于桩基施工、基坑支护、主体结构施工等实际开工时间,如通许永旺城三期项目、平顶山大健康产业园(A-1地块)项目等;二是部分项目施工许可证未通过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发放,项目经理变更后未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个别项目将桩基工程、电梯安装、消防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单独拆分发包,如周口市润恒华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单独发包;三是有的项目存在违法分包问题,如温县观澜锦上小区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个人、通许永旺城三期施工单位将塔吊安拆专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设备租赁公司。

  (二)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实名制考勤率较低,有的多次缺席监理例会,无在岗履职相关痕迹,如驻马店市正耀上河城项目、汝南中合环球中心科技卵乳器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提供的项目经理带班记录每周只记录一次,监理例会纪要签到表无上述人员签字记录。二是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管理不规范,部分人员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有的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及薪资、社保证明,存在项目经理挂证等违规情形,如周口市润恒华庭三期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工资薪金均非对应施工单位发放,长安玖号院北院项目地基基础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和安管B证分别注册在两家单位。三是部分监理单位资料存在代签现象,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履行正规变更手续,监理人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证明,部分监理人员社保权益单涉嫌伪造。

  (三)部分项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对验收、技术管理等关键环节管控不到位,如郑州市、濮阳市、南阳市、济源示范区等地项目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不全;新乡市、开封市、信阳市、航空港区等地项目地基验槽记录缺失或不完整;洛阳市、开封市、周口市、许昌市等地项目沉降观测记录不全;商丘市、周口市、新乡市、南阳市等地项目监理旁站、巡视履职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施工工艺执行不严、交底不足,质量通病频发,如开封市、濮阳市、济源市、周口市等地项目出现胀模、蜂窝、开裂等缺陷,三门峡市、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等地存在钢筋连接违反强条、梁柱节点箍筋缺失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对材料复试、试块留置养护、实体检验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管控。如漯河市、新乡市、鹤壁市等地部分项目未见主要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和见证取样记录;郑州市、漯河市、信阳市等地项目标养室(箱)温湿度不达标;濮阳市、商丘市、南阳市等地项目未按规定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四)部分项目安全管理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部分在建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未审核、未论证、未验收或存在严重缺陷。如濮阳市清丰县冶都玖号院二期项目存在异型吊篮方案未论证、落地脚手架未按方案搭建等问题。二是部分施工单位未进行深基坑危大工程第三方监测。如焦作市云墅项目未进行基坑危大工程施工监测。三是部分在建项目仍使用国家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如三门峡市长安玖号院北院项目41#楼北侧钢筋加工场内仍在使用剪切式钢筋切断机对采用机械连接工艺的钢筋进行加工,不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所列限制使用类施工设备。四是部分地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不高。如漯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航空港区等地多个项目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扬尘管控措施落实质量不高。一是部分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力,标准不高,主要存在裸露黄土覆盖不全或未覆盖、冲洗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围挡及喷淋设施未连续设置、施工过程未实时采取湿法作业等问题,未能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二是部分项目防尘设施及智慧化监控系统安装运行不规范,监管效能受限。如三门峡市、洛阳市抽查的项目中扬尘污染防治设备均存在损坏后维修、更换不及时现象;濮阳市、济源市抽查项目均存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与扬尘管控信息平台联网不畅,未安装智慧化系统;商丘市引热入商长输管网工程出入口未设置冲洗平台及设备、进出车辆未冲洗车辆有带泥上路现象、施工道路积尘积泥未清理;还有部分项目监控摄像头安装不规范、工程未竣工提前拆除喷淋设备等行为,影响了主管部门的实时监管效能。三是部分项目扬尘防治资料缺失,扬尘防治工作记录不齐全,过程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如信阳市、漯河市抽查的项目中存在扬尘防治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进行交底、相关培训记录缺失或不全、未见扬尘防治相关工作记录、日常监测记录缺失等问题。

  (六)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及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建筑节能或绿色建筑设计不严谨、审查不严,存在依据标准名称错误、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技术措施不具体、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如开封市永旺城三期项目暖通专业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与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星级结论不一致、洛阳市金水岸东院项目缺少太阳能系统详细设计等相关内容、商丘市儿童医院项目未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等。二是部分项目绿色建筑施工管理不规范,存在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公示落实不力、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未纳入施工方案、绿色建筑监理组织实施水平不高等问题,如大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三门峡市长安玖号院北院项目未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纳入施工方案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程项目审批。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申报到办结的全过程监管,严禁“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审批结果及时推送至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格建筑市场监管。各地要以贯彻新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建筑市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持续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规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考勤管理,督促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到岗履职,严肃查处虚假考勤、伪造签字等各种未到岗履职行为。

  (三)压实各方质量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制。持续依托城镇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工作,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把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环节,严格落实先检后用制度;督促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提升施工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三检一交”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将隔声、防串味、防水等纳入实体性能检测范围,积极推行对主要受力钢筋、悬挑构件、装配式剪力墙柱节点、防水、保温等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举牌验收,持续强化对竣工验收过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资料的抽查复核力度。

  (四)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要求,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行为。严格危大工程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等程序,按要求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同时加强危大工程施工巡视检查,全方位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按照国家房屋市政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规定,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现场摸排检查,加大淘汰更新力度。按照《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豫建质安〔2025〕212号)要求,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推广、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全面掌握应保房屋市政工程底数和投保情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投保安责险,做到应保尽保。

  (五)持续加强扬尘防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专班推进与协同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扬尘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协同推进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科技赋能与精细管理,依托工地扬尘监控平台,从“小切口”入手,精准施策,全面提升房建市政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执法震慑与源头预防,保持常态化督导巡查,严厉打击扬尘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完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机制,对造成严重污染或屡改屡犯的单位坚决曝光,倒逼企业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加大控尘专业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施工项目的环保意识。

  (六)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各地要切实形成监管合力,重点把好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项目验收关,督促建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标准,落实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各地要加强宣贯培训,组织学习《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推动强化建筑节能意识,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常态化落实。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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