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6年2月4日)
发布日期:2026-02-06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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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扣李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2024年3月8日,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金水河交汇处西南角第一辅道,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在实施W-34检查井管道接驳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郑州丹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洋,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法依规对李洋持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A(2023)2559961号)实施暂扣,暂扣期限9个月,暂扣时间从2026年2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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