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 处罚强制

【打印】

【字体:大中小】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6年4月3日)

发布日期:2026-04-08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阅读:

  关于暂扣河南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5年7月27日,甘肃省民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工程四标段施工-通航机库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甘肃省民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7”事故调查报告》(嘉政函〔2025〕89号)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河南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河南木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18]000714)实施暂扣,暂扣期限40天,暂扣时间从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止。

  2026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