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济源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徐衣显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里程碑,为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政治基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立法初衷和核心要义,推动民族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打造“愚公故里・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我在济源有个家”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五史”宣传教育,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程见效,奋力谱写济源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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