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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20-01-2025-0007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标  题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98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商运〔2025〕30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09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9-30 点击数: 次

边继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促进河南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汽车促消费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等多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汽车促消费政策措施,取得良好效果。2024年,国家和我省部署开展“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我厅牵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机制、细化政策、优化流程、强化宣传、加强监管,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其中,汽车报废更新24万辆、汽车置换更新16万辆,分别居全国第2、第7位,使用补贴资金64亿元。

  二、补贴政策制定情况

  省商务厅、财政厅在研究制定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时,积极与兄弟省份沟通,充分参考周边省份补贴标准,综合考虑我省各地常驻人口及以往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基础,合理确定我省补贴标准和实施方式,避免我省形成价格凹地,导致消费群体流失。我省分档实施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上限(新能源乘用车最高不超过1.5万元,燃油乘用车最高不超过1.3万元)进行顶格设置。

  三、强化便企利民措施

  一是商务、财政、公安、税务等部门持续优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兑付流程,压缩审核兑付时间,推动快享快达。二是落实网上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服务举措。群众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三是对经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的,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二手车待销售”,不再发放机动车金属号牌,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成本。四是公安机关会同多部门推动机动车信息联网核查,优化机动车登记服务,减少纸质材料审核,节省群众新车上牌时间。

  四、维护群众消费权益和公平市场环境

  我省商务、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在保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兑付速度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流程和规则,从政策、制度、环节、服务平台技术措施等多方面严防套补、骗补行为发生。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核查利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材料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涉嫌诈骗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切实保障汽车消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的有关建议内容,依据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技术支撑,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兑付进度,让“真金白银”更高效更便捷直达消费者。二是加强数据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近两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收集到的汽车品牌信息、价格信息、动力类型、车主消费习惯、资金使用情况等数据,加强分析研判,为制定汽车促消费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和遵循。三是研究探索汽车补贴多元化。结合您的建议,会同财政、税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汽车促消费补贴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0371-63576342



  河南省商务厅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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