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河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双向畅通农村流通体系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农村电商的工作部署,将农村电商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新引擎,畅通农村流通体系,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推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激发农村电商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一、优化税费优惠政策
(一)支持农产品收购企业自开发票解决进项抵扣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农产品企业在收购农户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规定自行开具、自行抵扣。现行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政策由收购方自行开具发票,实为农产品行业的“反向开票”。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服务涉农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税务局正在试点推行“支付即开票”,以数据赋能推动发票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农产品收购领域发票获取的便利度和真实性,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核算成本及发票合规风险。
(二)生鲜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相关财税文件规定: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通过全面落实相关免税政策,助力生鲜产品流通企业降税负、促发展。当前,按照规定省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降低流通运输成本
省发改委、商务厅、交通厅、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向国家部委反映成品油定价等相关问题。争取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大充电站建设、探索换电站建设,降低充电成本及时间成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服务鲜活农产品运输纳入公路保通保畅重点工作范围,加强公路通行情况监测和调度。
三、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省商务厅联合多部门出台《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一是强化要素支持。各地在统筹推进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时,合理布局包含农村电商在内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推动各地统筹用好现有资金,加强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二是用好中央支持资金加快商业体系建设。全省累计认定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99个,支持45个示范县重点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设施等项目654个。
四、创新物流合作模式
(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全省通过实施电商进农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综合示范项目,先后建成2.3万多个乡、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新建、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42个;新建、改造村级便民商店超5000个。引导各地依托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村邮站、便利店等便民商业设施,基本形成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和行政村寄递物流服务点为主体的快递进村物流配送体系。
(二)打造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加快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整合县域物流快递资源,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建共享,打造“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城乡共同配送、高效配送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网络。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统筹,凝聚工作合力,继续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三级物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渠道,发挥资源优势,切实提升农村寄递物流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助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0371- 63576105
河南省商务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