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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来源: 时间:2025-12-11 点击数: 次

  根据《关于调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的通知》(豫商法〔2025〕1号)精神,按照《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绩效评价,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就预警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请予以监督。

  纪检监督:0371-63576224

  法规和公平贸易处:0371-63576227


  附件: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考核合格结果名单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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