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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贸易措施

来源:商务部 时间:2026-09-17 点击数: 次

  一、美国通报了《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最终规则

  2026年9月15日,美国通报了《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最终规则。在该规则中,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采取进一步措施来加强其设备授权计划,以应对通信供应链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FCC通过禁止授权包含由FCC涵盖清单上确定的实体生产的逻辑承载硬件组件的设备,堵塞了一个零部件漏洞,如果涵盖清单上的实体生产了整个设备,则该设备本身将被禁止授权。FCC还要求涵盖清单上确定的实体对设备的任何修改或许可变更都要经过全面认证,澄清其营销规则适用于营销未经授权设备的任何实体(包括在线市场),并要求在线市场(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在在线销售点显示设备的FCCID。最后,FCC修改了涵盖清单中使用的“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并纠正了规则中的两个行政错误。该最终规则将于2026年10月13日生效。(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二、欧盟发布新电池法规中动力电池性能与耐久性协调标准

  2026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依据(EU)1025/2012号《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第10条第6款,通过(EU)2026/2048号实施决议将EN18060:2025《道路车辆——带内部储能的可充电电池——碱金属离子(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镍氢及混合化学成分电动汽车模块和电池的性能与耐久性》列为协调标准。

  1、决议内容

  根据(EU)2023/1542号法规第15条第3款,符合协调标准或其部分的电池,若相关标准已通过官方公报公布,则被推定符合该法规第9条、第10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及第78条的要求,前提是这些要求被协调标准覆盖。本次决议将EN18060:2025列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协调标准,为道路车辆用可充电电池的性能与耐久性提供统一的测试程序与计算方法。

  2、标准简介

  (1)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配备牵引电池的M类和N类机动车(依据(EU)2018/858号法规第2条),以及质量超过25kg的L类车辆(依据(EU)168/2013号法规第2条)。测试对象覆盖电池单体、电池模组、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四个层级,化学体系包括碱离子电池(锂离子、钠离子)、铅酸电池、镍氢电池及组合化学体系。

  (2)测量参数与计算方法

  标准规定了四类核心性能参数的测试程序与计算规则。额定容量(Ah)及其容量衰减率(%),额定功率(W)及其功率衰减率(%),内阻(Ω)及其内阻增长率(%),能量往返效率(%)及其衰减率。此外,标准还规定了预期寿命的测定方法,以参考循环次数表示。

  标准要求在测量中考虑与具体应用场景相匹配的度量指标,以便不同制造商、不同型号产品之间的电性能数据具备可比性。(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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