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国政府将“代理人”列为商业部九项紧急任务之一,但不会歧视合法投资者
泰国政府表示,将防范和打击非法经营及商品列为商业部9项短中期重点任务之一,进一步加强对“代名持股”(Nominee)及违反外资经营法规行为的监管。自8月1日起,相关审查已由企业设立阶段延伸至注册后的股东、董事及授权签字人等结构变更,并要求符合风险筛查条件的申请人说明投资情况、提供资金来源及投资能力证明。政府强调,被列为风险对象并不意味着企业违法,外国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持股也不会自动构成代名持股,须依据事实和证据逐案审查。
此外,政府将通过23个部门加强信息共享、风险监测及联合执法,同时继续通过电子外商经营系统便利合法外国投资。政府表示,严查违法外资的同时,不会阻碍守法、透明的外国投资,旨在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二、瑞士拟修订取暖器等《能源效率条例》
2026年9月17日,瑞士正式向WTO提交了G/TBT/N/CHE/303号通报,公布《能源效率条例》(EnEV,SR730.02)修订草案,涉及局部空间加热器、外部电源和商用油炸锅三类产品。草案由瑞士联邦能源局(BFE)负责,拟于2027年6月1日通过、7月1日生效。
局部空间加热器方面,新规改变了"空气加热产品"的定义,导致结构简单的暖风机被划入空气加热产品范畴,这并非欧盟本意,欧盟正在修正,瑞士此次同步跟进。修订后,简单暖风机重新按便携式电加热器评估,季节性空间供暖能效须不低于44.7%;除暖风机、毛巾架和教堂座椅加热器外,其他电加热器的季节性空间供暖能效不得低于49.5%。
外部电源方面,瑞士将采纳取代(EU)2019/1782的(EU)2025/2052号法规,并与欧盟同步于2028年12月14日实施,这一日期晚于条例整体生效时间,企业需特别留意。新规适用范围明显扩大,除传统外部电源外,无线充电器、无线充电板、电池充电器及USBType-C线缆均被纳入;技术要求也同步加严,在更严格的能效限值之外,新增输出功率、以USBPD为核心的"通用充电器"互操作性、抗浪涌能力以及扩展的信息和标识要求。
商用油炸锅是本次修订中唯一的"瑞士特有"条款。欧盟目前对商用油炸锅没有能效要求,瑞士现行规定本身已属对欧盟法规的例外,此次进一步加严。按草案,商用油炸锅在空载运行最长30分钟后,须自动将设定温度降至130℃以下或自动关机。实施分两步走,自2028年1月1日起只允许具备自动降温功能的产品投放市场,并给予12个月库存销售期,2028年12月31日后全面禁止销售不具备该功能的产品。同时适用范围得到细化,烤盘、经瑞士联邦民防局批准用于防护设施的灶具、三面封闭带烤架插槽的明火焗炉以及台式油炸锅被排除在外。据瑞方测算,目前约60%的落地式和嵌入式油炸锅已具备该功能,新规实施后一年内售出的设备在12年寿命期内可节省约180万瑞士法郎,累计节电7.4吉瓦时。(WTO官网)
三、越南通报了《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
2026年9月25日,越南通报了《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该草案规定了钢铁产品和货物在生产、进口和市场流通中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对钢铁在源头实施的上市后质量检验,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根据风险等级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分类;
——适用标准的申报;
——合格评定;
——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声明;
——合格评定机构的登记、指定和承认;
——国家质量检查;
——免检、减检或加严检验;
——标签标识;
——对不合格产品和货物发布警告、召回和处理等事项,应依照《标准和技术法规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但该草案另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5日,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