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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使用管理,2022年3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0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规划了2035年前技能河南建设的宏伟蓝图,并明确提出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2019-2021年,我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了一系列资金补贴相关文件,但部分文件明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急需出台相应资金管理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政策、充分征求市地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按程序法核等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基本框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及支出范围;二是明确补贴对象;三是明确补贴标准;四是明确资金申请;五是明确其他事项。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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