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
1
劳动规章制度检查
原则上同一企业上年度无行政处罚(处理)记录的,下年度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或应企业申请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2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检查
每年检查1次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检查
4
高温劳动保护检查
5
特殊劳动保护检查
6
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检查
7
禁止使用童工检查
8
社会保险监督检查
9
外国人来华工作检查
10
劳务派遣检查
11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检查
12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行政检查
13
妨碍行政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