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或个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是否履行备案义务;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是否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 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发布不真实、不合法的招聘就业信息;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的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用人单位信息的是否泄露或者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6.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违法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7.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审查义务; 8.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保存服务台账、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 9.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监督机关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1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1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1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或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是否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 1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依法进行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 15.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履行核验、登记以及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义务,是否对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6.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 1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 1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是否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1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 2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是否违反《职业教育法》规定,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22.用人单位发布或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招聘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2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不依法接受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行为; 24.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依法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行为; 2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行为; 26.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招聘不得招聘人员、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7.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是否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28.用人单位是否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是否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有关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保工作方案,核实有关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会信息等规定; 30.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开发、配置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是否存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31.船东是否符合取得海事劳工证书或临时海事劳工证书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