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农村学校教师按城市教师标准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课题要求是“参与完成省教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限前3名)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按农村教师标准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课题要求是“参与完成(限前3名)县教科研课题1项”,如农村教师参与市级课题,文件未做出明确规定,应按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