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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6-03-02 10:1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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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省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厅局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省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省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拟订在豫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国外高端科技人才除外)和智力项目计划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国内重点科技人才除外)出国(境)培训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分类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拟定外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

厅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研究处、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才评价开发处(职称改革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内部审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人事处(任免与表彰奖励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外国专家服务处等处室的预算。

厅属单位包括:

1.河南技师学院

2.河南化工技师学院

3.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

4.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5.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6.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7.河南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8.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9.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10.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1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其他)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收入总计129646.2万元,支出总计129646.2万元,与2025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7847.1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增加了2098.5万元,二是厅机关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补经费增加了2820.4万元,三是中职学校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及免学费助学金共增加了3743.5万元。支出增加7847.1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增加了2098.5万元,年初预算中增加了其他基础研究支出,二是厅机关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补经费增加了2820.4万元,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三是中职学校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及免学费助学金共增加了3743.5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收入合计1296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0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300万元;事业收入15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28万元;其他收入1710.7万元;结转资金1184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支出合计129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8.2万元,占39.81%;项目支出78038万元,占60.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4008万元。与202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664.6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增加了2098.5万元,二是厅机关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补经费增加了2820.4万元,三是中职学校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及免学费助学金共增加了374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5.7万元,占44.34%;项目支出63462.3万元,占55.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505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205.2万元,占89.43%;公用经费支出5340.5万元,占10.57%。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4.2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较2025年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5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加大海外人力资源、职业技能等学习交流力度,部门内统筹“三公”经费额度,调整部分公车经费及公务接待费至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5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部门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较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5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部门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6161.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维修费、“三公”经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1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8.9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8405799.3万元,共85个项目(其中可执行项目77个、省级待分项目8个,不包含2025年结转项目),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考试考务经费等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期末,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和不在编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9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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