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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6-03-09 17:15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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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配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热线服务和品牌作用,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5号)要求,决定今年3月底以“走进奔跑者——保障与你同行”为主题,开展第12届“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强化政策解读

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作出的重要部署。各地要紧扣“走进奔跑者——保障与你同行”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所处的进展安排,讲清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是什么、有什么用、怎么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如何确认、包含哪些待遇等。各地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场地、时间安排,制定政策解读和完善问题答复口径,做好媒体联络和宣传资料印制,确保活动周密周全、取得实效。

二、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活动载体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活动。

(一)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现场服务。12333咨询员到新就业形态人员比较集中的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开展面对面座谈、咨询;在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量大的商场(广场)、车站(机场)、快递网点等地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新就业形态人员的问题。

(二)创新互动模式,拓展沟通渠道。在12333热线增设专家座席、开展抖音直播等活动,深入解读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邀请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代表,走进12333咨询服务中心参观、座谈,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和12333热线服务工作建言献策。

(三)依托经办大厅,提供政策服务。12333热线管理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在社保经办大厅开展业务受理和政策解读等活动,组织咨询员和业务人员现场答疑解惑,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解读、流程讲解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宣传方案,围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邀请新闻媒体对统一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提前公布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短信、移动应用、报纸杂志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互动,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宣传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做好对活动的总结和持续宣传,巩固活动成效。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活动实效

“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咨询日活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分工,确保活动现场安全、有序。12333热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活动具体组织方案,做好咨询员专题培训,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口径、明确咨询宣传重点。社保经办机构就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重点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安排业务骨干提供业务指导。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资料准备和媒体联系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办好统一咨询日活动。

请各地积极总结活动期间经验和做法并于4月6日前报送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李艳红

电    话:0371—61613319

电子邮件:henan12333@126.com

省工伤保险处:余菁

电    话:0371-69690170

省社会保险中心:张伟峰

电    话:0371-21212209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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