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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伤害程度,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模式,分为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三大类。 (1)医疗待遇。包含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 (2)伤残待遇。鉴定伤残等级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待遇计发基数×月数(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发放;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待遇计发基数的90%、85%、80%和75%;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计发月数为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经鉴定需要护理的,按月支付,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标准为待遇计发基数的50% 、40%和30%。 (3)工亡待遇。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待遇计发基数×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给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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