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省评审的职称流转到我省工作,可以通过资格确认的方式换发成河南省的同级别同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确认工作遵照豫人社职称[2013]13号文件执行,该文件为主动公开文件,可在我厅官网或其他平台搜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