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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破解先进制造企业用工难题的提案》(第1340564号)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部门以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为引领,坚持“稳规模、调结构、提质量、育品牌”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技能提升、技能强企、技能激励专项行动,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84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73.5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城镇新增就业121.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0.6%;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均值5.4%,始终控制在目标区间内。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优化就业服务供给。构建政策兜底、市场扩容、精准帮扶三位一体就业保障体系,重点群体就业好于预期。出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等,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一致性评估机制,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度框架。建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服务机制,定期分层次分类型分领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对全省1335家重点企业进行常态化用工服务。建立省市县零工市场84个,新(改)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2977个,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支持各地新建、改建4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培育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举办专场招聘活动6222场,持续擦亮“职在河南”“豫荐未来 青春启航”系列招聘品牌。用好用足稳岗返还、税费减免等政策工具,累计为市场主体减征失业、工伤保险费70.6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3亿元、稳岗扩岗专项贷款443.9亿元,有力支持经营主体减负稳岗。
(二)持续推动技能培训提质增效。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总抓手,构建全人群覆盖、全工种支撑、全链条服务的技能培训体系,有效缓解“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全年发放培训补贴超6亿元,四分之三的未就业劳动者通过培训获得就业推荐。成功承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建成第47届世赛中国集训基地17个、国赛省级集训基地302个,树立“技能立身光荣、技高者多得”鲜明导向。在全国率先出台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方案、重点领域技能人才项目化培训试点政策,建立全国首个数字化技能培训师资库。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学历+技能”培优促就业行动。创新打造“豫训通”培训评价就业导航图,覆盖全省5400余家培训评价机构,有效推动“培训即就业、评价即上岗”。全省组建21家技工教育联盟,97所技工院校与2000余家企业开展合作项目上万个,定向培养紧缺技能人才。高标准建设“AI+智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年可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3万名。
(三)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各类资金,优化完善支持政策,累计筹措相关支持资金43.73亿元,为支持培养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着力支持职工技能培训和评价,如企业在职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企业或职工本人可按规定享受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或职工本人可按规定享受技师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如引进省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赛选手和急需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的,可向所在地政府申领引才补助。此外,将企业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和子女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二、着力破解先进制造企业用工难题
当前,我省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加速迈进。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重点培育产业链发展急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技能人才支撑。
(一)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聚焦制造强省建设,在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康养服务、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等,持续扩大现代学徒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规模,推进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到院校和龙头企业学习智能制造、工艺优化、质量管控等核心技能,到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开展技能研修和技术攻关。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先进制造领域企业深化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实施“教室—车间”双轨教学。鼓励各地将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指标纳入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评价体系,新打造一批先进制造领域人力资源品牌。全省全年计划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培训25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6.7万人。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鼓励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面向链内企业职工开展主营业务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评价,支持评价机构围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进行增量备案。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出台《全省“新八级工”制度专项实施方案》,加大高层次技能人才评聘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将技能人才岗位(职位)序列职级与管理、技术人才相互比照,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主动适配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创新推进数智产业“一试多证”评价模式。深入开展招才引技汇智系列活动,推进人才招聘、技术对接、智力汇聚等各项工作。持续加大优秀技能人才宣扬激励,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加大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和宣扬,使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实施就业稳岗扩容提升、新质生产力促就业行动,多渠道挖潜就业岗位。建成全省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智能化监管。定期发布紧缺工种目录,组织更多批次“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实施先进制造业促进就业行动和“人工智能+”高质量就业计划,拓展数字经济、绿色产业、银发经济、低空经济等就业新空间。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高质量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广“社区微业”和居家加工就业模式,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实施“人社+金融”助企行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挖掘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岗位增长潜能,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完善体现技能人才价值的薪酬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等。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面向社会发布技能人才相关职业和不同技能等级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测算并发布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增长幅度提供依据。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带薪休假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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