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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0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1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6〕25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工程职称评定笔试环节,增强考评公平性的建议》(第720号)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合全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工程技术人才是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骨干力量。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公正、规范高效、贴合产业、适配人才的评价体系,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夯实产业人才根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保障。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明确全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改革总体方向,确立以能力、实绩、贡献为核心的人才评价导向,为各地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持续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生态,健全全链条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全面对标先进地区人才工作经验,聚焦人才引育留用、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短板弱项,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工程技术人才开发评价利用中的作用,相继出台了《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政策。同时,我省始终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持续修订完善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健全以同行专家评议为核心、社会认可与业内公认为支撑的评价机制。通过有序下放各行业、各专业评审权限,支持具备自主评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灵活采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专项考试等多元评价方式,精准匹配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工程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有效提升了职称评价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近年来,省里成立了矿山、建筑、交通、水利等 19个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专业259个,每年有11万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目前,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面向社会的职称评审,主要采取答辩+评审,其中,评审答辩也是评委会专家对申报人的能力水平、业务素质的考量和送审的业绩材料真实性进行检验,对申报人论文、著作是否代写、发明专利、业绩是否挂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挂靠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评审”的考评结合模式,确实能够通过标准化理论考试筑牢人才专业基础底线,有效规避材料造假、成果挂名、人情评审等问题,对提升职称评审公平性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工程领域行业广、专业多、业态新、差异大,全面统一推行笔试考评模式,现实中存在诸多难以突破的瓶颈,整体推进难度极大。一是专业门类繁杂,新兴与交叉专业不断涌现,统一命题难以精准适配各专业需求;二是考务保障体系庞大,命题、考场、人员、经费等全链条支撑难度大;三是易增加一线工程技术人才备考与申报负担,与职称改革减负增效初衷不符;四是不同岗位能力要求差异显著,统一笔试无法客观评价实操型人才真实水平。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立足全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协同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部分专业属性适配、条件成熟的领域,逐步探索、实行考评结合、实践操作等多种灵活的评价方式,科学统筹考核权重。摸索完善管理型人员的工程类职称评定方式,既让长期从事管理类人员也有职称评定途径,但也避免了管理型人才与技术研发人员同通道竞争,构建更加公平、科学、精准、高效的工程人才评价体系,全力适配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意见!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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