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用工环境、平衡企业自主权与员工权益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927号)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会同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劳动关系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一头连着劳动者切身利益,一头连着企业经营活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但同时也出现了企业用工成本上升、管理难度加大、部分劳动争议非理性化、少数劳动者恶意维权、企业用工自主权受限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稳定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当前用工实际,直面现实矛盾,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人社系统坚持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总体思路,始终坚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发展并重原则,积极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平衡双方权益,不断优化用工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
我们始终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内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治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健全三方协调机制。持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分析研判用工形势,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协调解决企业用工、员工权益保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人社牵头、工会协同、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为平衡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配套。围绕稳就业、降成本、促和谐目标,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涵盖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分配、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合规、争议预防化解等多个方面,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同时,注重政策精准性,区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新业态企业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指导,避免政策 “一刀切”。
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基层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典型案例发布、线上普法等方式,面向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广大劳动者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理维护权益,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营造合法、公平、有序、和谐的用工氛围。
二、聚焦企业关切,着力降低用工成本、释放经营活力
针对企业反映的用工成本高、管理难、合规压力大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活力。
一是持续落实惠企减负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稳岗返还、社保缓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就业补贴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用工成本,缓解经营压力。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惠及各类市场主体,有效稳定了企业用工,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二是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制定、薪酬调整、岗位管理、用工风险防范等方面短板和困难,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编制用工合规指引、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等实用资料,免费提供给企业参考使用,简化企业合规管理流程,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规范化水平,减少因不规范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
三是支持企业合理用工调整。针对经济波动、市场变化、产业升级背景下企业调岗、调薪、人员优化等合理需求,坚持依法依规前提下的合理性、必要性原则,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指导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平等协商、充分沟通等方式,依法合规实施用工调整,避免简单化、粗暴化管理,减少争议隐患,实现企业经营需求与员工权益的平衡。
三、规范争议处理,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增多、少数恶意仲裁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问题,人社部门、法院、工会协同发力,不断完善争议预防化解机制,规范争议处理流程,依法公正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坚决遏制恶意维权行为。
一是强化裁审衔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人社部门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培训、共享案件数据、发布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调岗调薪、加班费、未签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恶意索赔等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避免机械执法、简单裁判,确保同类案件处理尺度一致、公平公正,减少企业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劳动者合法权益被忽视的现象。2025 年以来,全省法院联合人社部门走访企业 91 家,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企业用工自主权边界,为企业规范用工提供清晰指引。
二是坚持依法公正处理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法理与情理,兼顾企业生存发展与劳动者基本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对企业合法合规行为予以支持,对劳动者合理诉求予以保障;对企业违法用工行为依法纠正,对劳动者滥用权利、恶意仲裁、恶意诉讼、虚构工伤、职业碰瓷等不诚信行为依法予以否定评价,有效遏制恶意维权现象,减少企业诉累,维护正常用工秩序。
三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企业、园区、街道、乡镇建立调解委员会,发挥工会、行业协会、基层组织作用,引导争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减少仲裁诉讼,降低争议解决成本,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四、健全协商机制,推动构建互利共赢劳动关系
平衡企业自主权与员工权益,关键在于建立平等协商、互信互利的沟通机制。我们积极推动企业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民主管理,促进双方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一是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每年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企业、行业、区域开展集体协商,围绕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奖惩机制、用工调整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制度层面保障劳动者合理权益,同时赋予企业在经营困难、市场变化时的合理调整空间,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是强化企业民主管理。指导企业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如薪酬调整、岗位变动、规章制度制定等,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征求职工意见,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职工归属感认同感,减少对立情绪,营造和谐共事氛围。
三是构建和谐用工文化。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关爱职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完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劳动者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依法维权意识,理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合理改革调整,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支持企业的良性互动局面,推动劳动关系从对立走向合作、从紧张走向和谐。
五、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劳动关系治理改革,不断优化用工环境,平衡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和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劳动合同、薪酬分配、用工管理、争议处理等方面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可操作性,区分大中小微企业特点,实施差异化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加大企业指导服务力度。持续开展用工合规培训、普法宣传、上门指导,不断完善合规指引、示范文本,帮助企业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从源头防范用工风险,减少劳动争议。
三是强化争议规范治理。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明确法律边界;严厉打击恶意仲裁、恶意诉讼、职业碰瓷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同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四是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持续推进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共建共享、互利共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用工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劳动者安居乐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优化用工环境,平衡双方权益,推动全省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