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交通枢纽局,各有关参评单位:
根据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和省人社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与评审结合的方式,评审政策依据《河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87号),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67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5日,相关单位审核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评委会线上审核时间为10月27日-11月20日,材料接收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5日。申报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传个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创建申报人员账号。申报人所在单位联系主管单位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账号,已创建过账号的单位不用重复创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职称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员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申报人员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材料。
职称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职称系统申报是评审报名的唯一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聘任年限要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二)关于业绩上传及审核。网上申报系统上传业绩材料要求清晰明了,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依据齐全,上传内容能够准确反映个人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若文件内容较大或不便于扫描上传的,则需要能反映出本人真实业绩能力的主要页面进行上传。如,技术文件类,需上传文件封面、参与编写文件目录页、单位出示的参与证明,能体现本人参与编写的页面等;专利类,需上传专利名称内容页面、检索页等;工程项目业绩类,需上传项目任职文件或参与证明、交(竣)工验收报告等;科研奖项成果类,需上传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类,需上传审批文件,封皮、主要页面等;论文及著作类,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等内容。
本年度将试行评委会线上审核,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料原件要认真核实,保证上传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符,在图片或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再扫描上传至平台。参评人员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并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评委会审核截止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
(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评审。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网上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四)关于申报诚信承诺。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申报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五)关于评审表报送及缴费。本地、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通过评委会审核后,由各地市或各主管单位统一报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在“推荐意见”栏目内要手写:“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报送评审表的具体时间安排为:
11月21日 郑州、开封、鹤壁、洛阳、信阳、漯河、焦作、三门峡、平顶山
11月24日 南阳、安阳、驻马店、济源、周口、濮阳、新乡、许昌、商丘
11月25日 省直单位
报送地点:郑州市中原路93号西配楼1400房间
联系电话:0371-67169969 67166065
报送评审表时,通过现场扫码,由单位集中缴费,支付时备注单位名称、人数及参评人员姓名。
(六)关于线上答辩。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定时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及时查看答辩时间和地点等相关通知。同时加入职称申报QQ群(群号:321815592),留意群内管理员相关提醒,按时参加答辩。
2025年10月14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