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河南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体系机制,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处置工作有力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河南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水上交通工作实际需要,我们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上级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交通运输部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将“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列为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强调水上搜救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形势上有需要。当前,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内河航运,作出“优两高、促两航”重大部署,“11246”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水路客货运量持续增长,水上交通日益繁忙,与此同时,水上险情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我省水路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与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要求极不匹配,亟需出台相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三是管理上有需求。近年来,我省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与水上安全监管失防漏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船员安全意识淡薄息息相关,同时,在应急处置上,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协调处置流程不顺、水上应急力量不足等问题,反应出在水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上还不成熟,不完善,《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建立我省水上突发事件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置机制体系。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7.《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是总则部分,共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界定、事件管理部门。
第二章是应急准备部分,共18条,主要明确了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力量提高、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是监测与预警部分,共7条,主要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事件报告、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是报告与处置部分,共8条,主要内容是事件调查处理、管辖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是终止与善后部分,共7条,明确了突发事件终止与善后程序。
第六章是监督检查部分,共3条,明确了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七章是附则部分,共3条,明确了通航水域范围,说明了《办法》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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