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我省包车客运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整治当前包车客运领域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切实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包车客运安全发展实施意见》(豫交规〔2025〕4号,以下简称《包车意见》),于2025年3月正式印发并施行。为便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包车客运经营者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包车客运作为道路旅客运输的一种重要经营形式,在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助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省包车客运安全基础薄弱,省际包车领域事故频发,事故暴露出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安全监管不严不实等诸多问题长期存在,尤其是郑州市5年内发生4起重特大事故,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当前,我省包车客运市场结构呈现“多小散弱”特征:现有包车客运企业230余家,其中车辆规模在30辆以下的企业占比达40%;长运距包车比例偏高,运距超800公里的包车业务占比近50%。市场集约化程度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结构失衡、支持政策缺乏等问题亟待系统性解决。
为此,省交通运输厅在充分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省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并通过公开渠道听取社会公众建议,联合制定出台《包车意见》,旨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实责任链条,针对性解决包车企业运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内容
《包车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涵盖三十项具体措施,体系完整、重点突出、操作性强。
第一部分,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共3条,包括强化包车市场监测预警、严格行政许可管理、优化运力结构。
第二部分,夯实包车运营安全基础,共4条,包括提升两类人员安全素养、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严格车辆技术管理、加强企业安全制度建设。
第三部分,规范包车业务合作,共3条,包括严格旅行社团组监管、加强包车合同签订管理、严格包车备案审核。
第四部分,加强包车运行过程管理,共3条,包括严格驾驶员行车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时监控处置、安全行车日志管理。
第五部分,强化联合协同监管,共4条,包括强化公安、文旅、交通部门监管以及协作联动。
第六部分,强化多种监管手段融合运用,共5条,包括强化事中监控监管互动、信用监管、严重违规行为监管、隐患事故监管、重点时段监管。
第七部分,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共2条,包括严格落实营运资质条件、严格执行终止经营程序。
第八部分,拓展包车客运服务场景,共3条,包括发展通勤包车业务、推进与文旅深度融合、开展互联网包车业务。
第九部分,优化包车客运市场环境,共3条,包括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支持经营主体重组。
三、重点问题说明
(一)突出系统性全链条监管。《包车意见》从包车客运的市场准入、过程管理、安全监管、退出机制等方面全链条制定三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交通、公安、文旅等相关单位职责,对部分当前包车客运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强化多种监管手段融合运用,内容更加系统全面、层次清晰,措施更加具体、便于操作,有助于提升行业安全治理水平。
(二)强化科技赋能智慧监管。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监管方式数字化转型,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省际包车运行过程实行轨迹比对监管,每200公里备案一个途经省辖市,平台自动比对途经城市与车辆运行轨迹,实现轨迹偏离生成预警。二是利用卫星定位智能视频设备人脸识别功能,实现对包车运行过程驾驶员配备的监测、疲劳驾驶等行为的精准预警。三是探索实施包车客运车辆北斗设备安装和主动安全监测信息直接接入平台,强化事中监控监管互动。
(三)深化信用监管分类施策。建立健全包车客运行业信用监管机制,明确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计分情形的,原则上不安排驾驶员从事省际包车运输任务;针对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低、红黄码经营者、违规报警信息排名靠前等情形,分别实施书面警示、公开通报、联合约谈、督查督办、包车备案调整为人工审核等措施,实现信用评价与监管措施的联动,压实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