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法规函〔2026〕2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做好《目录》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制定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过程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加快制定进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提前谋划,进一步提升决策运转效率,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制定时间安排,加快制定工作进程。
三、强化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厅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2026年5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