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厅第三巡查组在巡查商丘市梁园区时发现,商丘市众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豫N80A7W车辆分别在2026年2月2日17:25分(超速)、2月13日19:31分(超速)、2月28日21:15分(疲劳)、3月5日01:45分(疲劳),存在超速、疲劳报警,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三款,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省厅第三巡查组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责令商丘市众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并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于10日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并向属地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要求企业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监控和日常管理,完善违规行为处置机制,杜绝疲劳驾驶等“三超一疲劳”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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